| 甲方同行人员 |
甲方签定本合同时需将旅游者人数、姓名、性别及身份证号提供给乙方,该名单作为本合同附件。 |
| 旅游团团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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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旅游线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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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发及散团 时间地点 |
2007年 月 日 时 分在 集合出发; 年 月 日在 散团,共计 天 夜。(包括在途时间,不足 24小时按1天计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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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游览景点及游览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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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交通工具及标准(不含景区观光车) |
飞机: |
| 火车: |
| 轮船: |
| 汽车: |
| 用餐次数及标准 |
早餐 次,标准为 元/餐;正餐 次,标准 元/餐(含 菜 汤)。 |
| 住宿标准(住宿天数多于6晚,可在本条备注栏内增列或使用加页纸约定) |
第一晚 |
| 第二晚: |
| 第三晚: |
| 第四晚: |
| 第五晚: |
| 第六晚: |
| 购物点住宿点安排 |
详见《团队运行计划表》或《旅游行程表》(购物根据游客自愿,每日不得超过一次,每次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) |
| 导游安排及费用 |
安排持证导游,费用标准为 元/人.天 |
| 行程安排 |
详见乙方提交的《团队运行计划表》或《旅游行程表》(在四川境内旅游的团队应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统一拟制的《团队运行计划表》,出川旅游团队应提交列明每日活动安排的《旅游行程表》。《团队运行计划表》或《旅游行程表》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。) |
| 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|
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、现行的《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》(或甲、乙双方约定标准) |
| 费用及支付办法 |
旅游费用:成人 元/人,小孩 元/人,合计 元人民币。 合计人民币 元。费用支付办法: |
| 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,将与旅行社出团(乙方应填写转并旅行社名称,并提前告知甲方。团队成行后转交异地旅行社接待不视为转并团) |
| 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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